拆迁安置房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北京关于这个问题,要看每个区的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方案以及政策,如果拆迁补安置人,有您的名字的情况下,在北京有一部分地区按人头给予的50平米的购房优惠政策,给予相应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价格非常低的房屋的购房资格,可以享受到拆迁人给予的相应优惠,另外北京的一些地区采用的是按人头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比如按照在原拆迁房屋内的户口来确定每个人头给予30万元等的相应的补偿款项。虽然都在北京的城区范围之内,但是每个地区以及每个地区的不同村庄可能拆迁的相关补偿安置的具体实施方案都是有相应的区别的。如遇到此种关于原系公婆的房屋两人离婚,公婆房屋拆迁时,儿媳系拆迁被安置人的情况,依据北京的相关各个区的拆迁安置方案来看,基本上作为儿媳妇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安置利益,只是具体能获得的利益,可以由律师协助当事人将全部拆迁档案调查清楚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割。拆迁房屋虽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不代表没有另一方的拆迁补偿的利益在里面。
   
       律师提醒:关于拆迁房屋系公婆或岳父母房屋,自己是拆迁被安置人的情况下,具体能够分得哪些具体的利益,要根据相应的拆迁档案中反映的情况而定。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对涉及第三人利益的财产不会给予处理,只能通过分家析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创建时间:2022-04-2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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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华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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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主要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析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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