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公正遗嘱是《民法典》规定的书立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该立公正遗嘱的行为是继承人生存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正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
 

        二者在发生时间,办理流程,提交的公证材料,及交纳的公正费用方面,均不相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

创建时间:2022-05-0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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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华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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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主要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析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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