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两书”指的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助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法律手续,其中的“五证”“两书”具体指的是:

       五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指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证书由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两书:

      (一)《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

   提请各位消费者注意,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商是否具备有合法的售房手续,“五证”“两书”是否完备,以免上当受骗。

创建时间:2022-05-0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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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华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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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主要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析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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