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两处宅基地,如何补偿?

 

        如宅基地经合法批准,且没有超过政府控制标准的,都应当得到补偿。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6条,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根据《北京市集体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8条,对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即使超出了控制标准,对超出部分,也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创建时间:2022-05-0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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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华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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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主要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析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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