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借款合同能否确认民间借贷关系?
案情简介:
仁莉于2010年3月1日向王玫借款人民币3万元,约定2011年6月30日返还。至今未予返还,故仁莉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玫返还借款3万元。
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有借据为证,有原告提供的借条、催款函及其庭审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于法有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法院应该依法支持仁莉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创建时间:2022-05-07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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