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吗?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
(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二、公司债务清偿顺序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实践中抽逃出资往往表现为以下形式
(1)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2)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本登记;
(3)违反《公司法》第167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现行分配利润;
(4)违反《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在弥补上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5)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6)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7)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移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