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案件立案材料
诉前保全案件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诉前证据保全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载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保全的对象、保全对象所在地或相关线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还应载明保全证据证明的对象;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三)申请人提出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1、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放弃申请的证据材料;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商品。
(四)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1、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提出的申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2、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放弃申请的证明材料。 专利财产权利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提交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以及专利技术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
(五)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有关担保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