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委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代表人  住址:
     电话:

     注:如本单位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填写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

 

创建时间:2022-05-21 17:03
浏览量:0

李英华律师介绍  

更多

  李英华律师,民商律师网主办律师,民商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15年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大量的民商事调解及诉讼案件。主要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析产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法律文书